一、企业(家)参与公益事业意义重大
截至2006年底,我国非公募集基金会已经设立349个,这些民间组织在教育、文化等社会公益事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潍坊铭仁文化发展基金会作为一个社会企业具备三个条件:第一,社会价值第一位,不以营利为唯一目的;第二,以社会服务获利,开发被忽略的资源;第三,良心经营,重视员工、客户等多方利益。
而目前我国的“社会企业家”还较多地停留在一般非盈利性组织(NPO)领导人的层次,他们大多缺乏经营意识、缺乏企业经验和商业领域方面知识,习惯于通过募款而非经营创收的方式获取资金支持。
作为社会企业,非营利组织一定要保持造血机能。潍坊铭仁文化发展基金会虽然是一个私募基金会,但仍然具有较强的“自我造血功能”。该基金会定位为资金提供者,除计划每年捐助一定数额的资金外,剩余部分全部交给基金会的理事会下专设的“投资委员会”进行投资,以获得保值和增值。除此之外,不善于整合多种资源,尤其是不善于发现和利用别人看不到的资源,制造多赢的结果是现阶段一些社会企业家的另一个“短板”,而这些正是潍坊铭仁文化发展基金会的优势所在。
同时,潍坊市铭仁文化基金会在市委宣传部的直接领导下,与潍坊日报社、潍坊电视台、潍坊人民广播电台等众多新闻媒体有着非常广泛和深入的长期合作关系,基金会所有的公益性活动都会在当地主流媒体进行大量宣传和专题报道;除此之外,基金会每年都要拿出数伍十万元以上的宣传经费投放到当地主流媒体,对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的企业(家)进行专题宣传和报道。因此,作为捐助企业(家)都会有机会出席相关的捐赠捐助仪式和新闻发布会,获得众多地被宣传报道的绝佳机会,这又无异于为企业(家)免费做了多次大规模的公益性广告,从而会大大提高企业(家)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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